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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化粪池+集中转运+脱水干燥制肥

日期: 2022-03-07 15:39:02

目前各地为强化厕所革命实施的效果,在改厕的同时,纷纷建立对化粪池出液进行集中清掏的服务体系。这一做法的初衷是好的,可以提升化粪池清扫以及后续资源处理和利用的专业化与集约化程度,对于保障运行、降低成本有利。但是集中清掏的厕所废液(粪液)和废物(粪渣)如何处理?这是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很多地方设计了“集中转运+集中处理”的技术路线,其中集中处理主要是对清掏的化粪池第一格和第二格的粪渣(浮渣+沉渣)进行脱水、干燥制肥或堆肥,但是如何处理化粪池第三格的出液通常都不提及。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1)化粪池清扫物中的液体去哪里?以使用微水清洁厕所为例,厕所废水中固体含量(粪渣)通常不高于2%,其余超过98%的都是液体。其中粪渣主要是没有分解的有机质和其余杂质,粪尿中99%以上的氮、磷、钾元素都是以溶解性的物质存在于厕所废水中,包括从化粪池第三格抽取的液体和粪渣脱水产业的液体。无论是从污染控制的角度,还是从资源回用的角度,化粪池产生的液体才是处理或利用的重点。如果不能解决液体的去向问题,仅仅是对粪渣进行脱水干燥和利用,对化粪池运行维护的贡献微乎其微。如果是将液体直排环境,则违反了环境保护的前提[12];如果是将液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仅浪费资源,更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违背了“化粪池厕所”这一过渡性安排的初衷。
(2)粪渣脱水干燥制肥的价值如何?对于农田施肥而言,经过足够的水力停留时间之后,化粪池的出液和出渣实际上都已经满足直接施肥的卫生要求和肥料要求。粪渣中的固体物质(以经过熟化的有机质为主)可以作为土壤改良剂,溶解性营养盐(主要是氮、磷、钾)是作物生长必须营养元素,水也是作物生长所必须的物质,通过人为的手段将固体与液体分开,不会增加任何的肥力,但却要消耗很多的物质与能量,从资源与环境的角度这并不合理。
我国城市普遍建有专门的粪便处理厂,对城市环卫收集的粪便废水以及清扫的化粪池污泥进行处理,国家也针对城市粪便处理颁布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城市粪便处理工艺包括固液分离、脱水、絮凝及深化处理/堆肥等,产生的上清液制作液肥或并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部分可以制作成有机肥,也可以进行最终的填埋或焚烧[13]。如果对区域(比如县域)内的农村化粪池清扫废物(粪渣和粪液)进行集中的收集,那么对收集物的处理就应该仿照城市粪便管理的措施进行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但显然,在农村地区实施集中管理,其收集的成本将远远高于城市,实际上并不具备经济可行性。强行实施的后果,只能使化粪池出渣和出液的集中收集处理流于形式。
(3)长距离输送粪液粪渣增加了运输成本。客观地说,化粪池清扫的粪液粪渣的经济价值毕竟有限,任何不进一步增加资源回用价值的操作都不是好的操作,应尽可能缩减。在农村地区倡导粪尿资源回用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村庄或农村住宅紧邻农田,资源回用成本低。如果将集中清扫的粪尿再通过长途输送、异地回用,无异于舍近求远。
集中的清扫服务本意是提供好的环境卫生服务,不能做好的背后具有深层次的原因。一是当前农用土地的使用权和化粪池运行维护权分属不同的利益主体,他们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二是没有把化粪池清扫维护及后续粪便处理利用的成本需求与农田施肥的投入产出绩效统筹考虑。如果能把节省的清扫服务与后续处理的费用奖励给农田施肥环节,就近就地利用的问题不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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